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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企业绩效评价标准值是国务院国资委统计评价局根据((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》(国务院国资委令第14号)等文件规定,以全国国有企业财务状况、经营成果等数据资料为依据,并参照国家统计局工业与流通企业月报数据及其他相关统计资料,对2007年度国有经济各行业运行状况进行客观分析和判断的基础上,运用数理统计方法测算制定的。在具体制定过程中,对不同行业、不同规模国有企业基础样本数据进行了筛选,剔除了少数不合理样本,并根据测试结果,对部分样本值进行了修正。
本年企业绩效评价标准值的行业划分以《企业绩效评价行业基本分类》为基本依据,并根据评价工作需要,对以前年度单独列示的科研、高速公路、投资公司、大旅游、地方铁路、机场等行业(其中大旅游包括旅行社、景区、宾馆等行业),列人相应行业作为子行业列示,此外增加测算了“内部金融企业”行业标准值。本年企业绩效评价标准值行业划分包括11个大类、47个中类和97个小类。对于一些小行业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时,可从附录三《企业绩效评价行业基本分类与代码对照表》中查找被评价企业的所属行业,以准确选择评价标准。
本套标准值包括27个财务指标的数据,其中以“补充资料”形式提供的5个指标数据,是为满足一些沿用1999年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布的企业效绩评价体系用户的需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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